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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:邾国

  邾国之源流,
  相传是身为颛顼后裔的陆终迎娶了鬼方氏妹,遂生六子。
  其中第五子名曹安,为曹姓之祖。
  武王灭商后,大封功臣、先贤之后,封曹安后人挟于邾,史称“邾挟”或“曹挟”。
  不过邾挟初建,地位犹如非子受封于秦,要等到真建国为诸侯,还要等到齐桓公称霸的时候。
  齐桓公初霸,邾君积极支持,为其奔走联络各国。
  僖王二年鄄地会盟后,齐桓公霸业终成,为报答邾国,便奏请周天子,封邾国为子爵,邾国国君始称“邾子”,邾国始得位列诸侯。
  时至今日,
  诸多宗庙覆没无存,但邾国却因为小而弱,又长期依附于邻近的齐、鲁,从不搞事,所以稳稳的流传到了今天,小日子过得比周天子还要舒服。
  何博行走在其城中时,就忍不住感慨,“齐鲁之地,倒是比起三晋要安稳许多。”
  齐国本善于经商,而要想将商贾之事做好,维持社会稳定是很重要的。
  而这,也是田氏代齐的一大重要原因。
  田氏表示:虽然我要改朝换代了,但生意该做还得做啊!
  至于鲁国,
  其国本弱,待在齐国边上动都不敢动,更不敢侵吞邾国了。
  毕竟要真兼并了邾国,那就给了齐国一个兼并鲁国的绝妙理由。
  有赖于齐鲁大地上的稳定食物链,邾国虽然没几座城,但战乱是少有经历的。
  城邑中的行人,也大多神色从容,仿佛自己仍旧生活在春秋之时,而非烽烟四起的战国时代。
  因为齐国带头经商赚钱,邾国这边的商贾之风,也吹得有些起劲,市场看起来十分繁华。
  市中的摊位中里,有售卖粗麻布匹的,也有售卖珍贵吃食的。
  正巧,
  何博初来乍到,手边并没有邾国,或者齐国的货币。
  他打算去打听一下当地的物价,好从河流中捞鱼出来,以为交换。
  虽然不能吃喝,但好不容易来了这边,何博总要带点纪念品回去。
  贼人尚且不走空,
  更何况鬼神乎?
  而当他一凑过去,肉铺老板便十分热情的招呼道,“君子要买肉?”
  何博摇了摇头。
  他还没有询问肉价,老板就拿起刀子,又说了,“正好要杀猪,君子想要的话,我直接给你割最新鲜好吃的那块!”
  “啊,可是我没有带钱。”
  老板爽快的笑道,“没钱也没关系!”
  “反正猪马上就要杀了,君子哪天想吃肉,记得找我铺子就行了!”
  说完,老板就让儿子把肉铺守好,自己要去后面杀猪。
  何博好奇的跟了过去,也没谁阻拦他。
  而这时候的铺子,建的也简陋,只隔着一堵土墙,后面就是令无数禽兽感到热血沸腾,乃至飞溅的场所了。
  除了已经被摁住的猪之外,何博还看到有人正在抓鸡宰鹅。
  老板提着价格不菲的铜刀进去,然后就招呼别人,“来,杀猪!”
  于是几个学徒立马过来,捧盆的捧盆,提水的提水。
  其中有一个,看上去还没十岁,长的又瘦又小,跟屠户们站在一块,感觉就像其他人手中待宰的鸡鸭一样。
  然后,
  何博就看到有个屠户学徒伸手,提起小孩的衣领,将之滴溜到了一边。
  “别挡道啊,不然等会这猪挣扎起来,给你一脚,那可不好了!”
  小孩乖乖的被拎起来、放置好,站在旁边也不说话,只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幕。
  何博蹭过去,问他,“你这么小就出来做事啊?”
  人还没猪大呢,
  胆子却是够够的,
  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。
  “我来学习。”那小孩说。
  何博看他穿的简陋,心想被父母送来学一门手艺,是很正常的,便没有多说什么。
  他拢着手,蹲下来,跟小孩一块欣赏屠户杀猪的画面。
  肉铺老板是个老手,动作非常利索,没多久就将一头猪分解成了一堆肉,用火烧去毛发,又用水冲刷干净,就堆放到了肉摊上,招呼着别人来买。
  小孩跟出去,也学着吆喝。
  何博看他喊的很卖力,声音也大,又问他,“你要是喊来人,卖出去肉了,师傅会给你分点吗?”
  结果小孩却说,“分给我干什么?”
  “你不是他学徒吗?替他做了事,好歹要给点肉啊?”
  “可我不是学徒啊!”小孩眼睛里透出清澈的疑惑,“我只是来学习的。”
  何博“嗯”了一下,然后看向老板。
  老板于是解释起来,“这孩子跟随他母亲,才搬迁来我家附近不久,挺喜欢看我杀猪的。”
  “我看他学东西很快,所以也让他跟着,并不驱赶。”
  何博一拍脑袋,“原来你是免费送上门的啊!”
  老板呵呵一笑,“他要真有吃这碗饭的天赋,我收下他可以啊!”
  这新邻居孤儿寡母的,老板自觉有些善心,也不介意搭一把手。
  可惜,
  孩子的母亲显然不乐意。
  何博就着这小孩的事说了两句,同老板问了下邾国物价后,还没返回河边捞鱼,就看见一年轻妇人气冲冲过来,揪起小孩的耳朵,“你又跑过来学这些!”
  “上次学人家出丧,这次学人家杀猪,以后你还会学什么,我真是不敢想了!”
  小孩疼得哇哇大叫,不敢反驳,但也不说自己错了!
  他母亲又和老板道歉,“这孩子喜欢学人,如果打扰了你,还请担待一下。”
  老板挥挥手说,“无妨,有天赋就去学嘛,男子总要学点东西伴身的。”
  罢了,还收拾了一块肉,递给对方,“拿去吧,这小子今天也替我吆喝了两句,这是报酬!”
  “这怎么能行呢!”
  母亲却是拒绝了,说什么也不肯收下,只拖着孩子走了。
  老板目送着人离去,突然对何博感慨起来,“我这个新邻居啊,其实挺厉害的。”
  “一个寡妇带着孩子生活,日日纺麻养家,肯定吃了很多苦头。”
  “但她还是很知礼,有道德,从来不贪图他利,只自己辛苦换钱。”
  何博配合的点头,“是啊,真是个好女子,好母亲!”
  他以为,话题就要到此结束了,于是打算去河边捞鱼,或者去附近的山林中打猎,交换自己看上的邾国特产。
  结果老板开了头,没有收住口,又对他说,“其实我媳妇也走几年了,正琢磨着新娶一个过日子。”
  “嗯?”
  何博扭头看他。
  老板说,“君子觉得,我跟刚刚那位,有可能吗?”
  何博看了下他面前摆了许多肉的铺子,又想起那年轻母亲连白送的肉都不肯收下。
  “……这个,我也不是很清楚。”
  虽然容貌出色,但何博还真没有谈感情的经验。
  毕竟何博身边都是一群死鬼,唯二可称为“雌性”的,一是医仲那已经死去,变成了猪鬼的坐骑,二就是西门豹的妻子。
  但不管是太行的野猪还是河东的老虎,何博都没有跟她们深入接触过。
  要说癖好,
  那何博喜欢那些清澈的、流速缓缓的、对自己没什么排斥的河流。
  如果是山的话,那何博要求就会高一点,喜欢草木种类多样,禽兽品种丰富的。
  老板于是失落的叹息一声,嘴里还在喃喃,“深夜寂寞啊……”
  何博没有理他,直接溜了。
  生怕又被人拉着询问婚恋问题。
  等去河里捞鱼,林中打猎,换成了当地的钱币,何博便在第二天,去城里购买起了东西。
  路过那个肉铺的时候,他又看到小孩在那边观看老板杀猪卖肉。
  老板也随他看,以彰显自己正直可靠善良的本性,好曲线脱单。
  没多久,
  孩子母亲又来,继续拎着看啥都想学一手的孩子走了。
  何博在这座城里待了多久,
  这样的场景就重复了多久。
  鬼神都看乐了。
  他甚至找到小孩母亲,询问她,“杀猪卖肉,是一项不错的手艺,为什么不让孩子去学呢?”
  母亲说,“我的孩子有学习的天赋,我希望他可以学更好的,重振家族的荣光。”
  她介绍自家的源流,自称是鲁国贵人之后,三代以前迁居到了邾国。
  何博还是有些不解,“现在礼崩乐坏,坚持祖先贵族的身份而不去自立谋生,荣光又哪来重振的机会呢?”
  人都饿死了,
  也就没有什么“诗和远方”了。
  母亲又说,“我自然知道世道已经变成了这样。”
  “但是从小树立高远的志向,才能让人更进一步,而不是成为一个只知道随波逐流的小民。”
  “我良人在世的时候,曾经和我提过先贤的话语:‘求其上,得其中;求其中,得其下;求其下,必败。’”
  “我之前为了节省钱财用度,带着孩子居住在坟地旁边,结果没多久,孩子就学会了丧事所用的礼乐。”
  “有人夸赞孩子善于学习,以后可以成为人才,我希望他能过得更好,便咬牙迁居到城里。”
  “如果他来到城里后,也只知道杀猪卖肉的话,那和替别人主持丧事,又有什么区别呢?”
  何博挠了挠头,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。
  天下间用心的父母,
  大多是希望子女成才的,
  因此会替孩子聘用优秀的老师,对孩子提出严格的要求。
  这么一想,何博又回忆起了公子朝。
  当初刚到涅城的时候,对方还只会念诵几首情诗,
  当他离去的时候,却已经读遍了《诗》《礼》,身体也健硕起来,足以让他远行。
  啊,
  原来自己对公子朝还有“再造之恩”呢!
  何博想起当年的事,也意识到了对方的做法和用心。
  于是他又问,“那你想送孩子去读书吗?”
  母亲先肯定的点点头,又忍不住自责起来,“我一直在攒钱,但轲已经十岁了,我还没有凑齐束脩。”
  “我对不起我的良人,也很担心会辜负轲的天赋。”
  孩子再大一些,
  只怕就要失去孩童的灵性了。
  “无妨,我来助你!”
  何博拍了拍胸脯,表示自己正好有钱。
  反正游鱼禽兽,他作为鬼神,可以轻易取得。
  之前打猎来的野兽,也是被何博拿去做好事了。
  反正只是帮助一些小民,西门豹都不会对此说什么。
  比起赚钱,
  更让何博烦闷的是,如今诸国之间,货币不一,走到哪里,都得先兑换当地的钱币才行。
  “我看那孩子有些眼缘,你的慈母之心,也让我想起了旧日的朋友,因此我愿意资助一二。”
  母亲说,“这怎么行呢!”
  “我希望轲以后可以成为仁义的君子,不受嗟来之食,又怎么能接受您的钱呢?”
  “我既然可以纺织麻布赚钱,就不该再去索要君子的恩惠。”
  “哦。”
  何博从善如流,没有再说资助的话,只是又讲道,“那我能向你购买麻布吗?”
  母亲露出笑容,这次没有拒绝,然后按照最低的市价,将自己纺织出的麻布,售卖给了何博。
  何博抱着麻布,想着自己该用这些布做什么。
  他转身就要走,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  “敢问你家的姓氏?”
  既然是贵人之后,那肯定是有姓氏的。
  何博做了慈善,总不能连自己资助的对象叫什么都不知道吧?
  母亲骄傲的告诉他,“我家是孟孙氏之后。”
  孟孙氏,
  何博是知道的。
  因为《左传》中曾经批判过该氏的源流,声称“庆父不死,鲁难未已”,以彰显孟孙氏当初在鲁国的权柄之重,威胁社稷。
  而如今,
  时移世易,
  再尊贵的姓氏也沦落了下去,其后人更是四散,如今也只称孟孙氏为“孟氏”了。
  加上对方刚刚提到过孩子的名,所以那个常跑过去看杀猪的小孩,应该叫做……
  孟轲。
  “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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